对于私募基金而言,资管新规如何适用?
 
  私募产品与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有什么区别?
 
  资管新规与私募法律、法规如何协调?
 
  资管新规监管下后续还有哪些产品可以操作?
 

 
  2018年11月17日下午,高顿财经CFA与上财创&投校友会联合举办的讲座--“资管新规后时代私募基金怎么做”,在上海港汇恒隆广场顺利举办。
 

  本次演讲嘉宾是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原本律师事务所金融部团队长,刘璐懿律师,就资管新规对私募基金的影响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度分享。


  刘璐懿律师指出,私募基金在国内的发展是从“野蛮生长”到“大浪淘沙”的过程。近年来,从私募管理人数量、协会备案机构数量以及资金管理规模方面,都呈现出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同时也伴随着诸多风险。


  目前针对私募基金的监管,主要是从“去杠杆”、“去通道”、“破刚兑”三个角度进行的,私募管理人虽然不属于资管新规定义的金融机构,但私募基金产品将会受到新规的影响。
 
  刘律师在讲座中,围绕资管新规对私募基金产品结构的直接影响、对资金募集的影响以及后续业务方向将何去何从等问题,做了针对性的阐述和解读。
 

  两小时的讲座内容详实,干货满满。分享结束后,原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宇舟律师和刘璐懿律师就与会嘉宾在具体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疑惑给予了精确专业的解答,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资管新规对于私募基金的影响。